定西通渭法院:劳务派遣受伤索赔 能动履职彰显温情
近日,一起涉及劳务派遣工人贾某的劳动争议案件,在通渭法院承办法官的多方协调和积极努力下,得到了圆满解决。
贾某是一名背井离乡的外县务工人员,起初被劳务派遣至通渭某公司从事电力线路安装工作,之后又被调派至另一承包工地。然而,命运时有波折,在一次工地施工过程中,贾某不慎受伤。为争取权益,贾某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裁决认定其与通渭某公司存在劳动合同关系。但通渭某公司对此裁决不服,依法向通渭法院提起诉讼。
在案件审理中,办案人员进行了细致且严谨的审查,发现贾某与通渭某公司实际上并不存在劳动合同关系。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贾某受伤属另一法律关系,原本不应在该案中予以处理。但办案法官考虑到贾某作为外来务工人员,为最大程度减轻贾某的诉累,一次性实质化解纠纷,在向贾某耐心细致地阐释了相关法律规定后,办案法官主动联系到案件的关键人物——接受劳务方李某。
经过办案人员多次协调,以及通渭某公司的通力配合,在透彻的释法说理后,李某深刻认识到自身的责任,欣然同意对贾某进行赔偿。最终,贾某与李某成功达成调解协议,李某向贾某赔偿各项损失共计13万元。
当贾某顺利拿到赔偿款后,多次致电办案人员表达感激之情:“如果没有你们的鼎力相助,我一个老汉真不知要等到何年何月才能拿到赔偿款!让你们为我的事情劳心费神,实在是太感谢了!”这一番质朴且诚挚的话语,不仅是对法院办案人员认真负责能动履职的高度赞誉,也将成为激励他们在未来工作中继续坚定秉持司法为民宗旨的动力。
此次案件的妥善解决,无疑为贾某成功争取到了应有的合理赔偿,化解了双方的矛盾纠纷,更是司法为民理念的生动实践和“枫桥经验”的有力彰显,达成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完美融合与统一。今后,通渭法院将持续深化公正司法、司法为民,以能动履职将“公正与效率”主题贯穿到审判执行工作全过程各环节,以更加专业的法律素养和更加热忱的服务态度,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力求让人民群众在每一次司法活动中都能深切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光辉、温暖贴心的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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