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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法官巧施策 购房钱款终返还——定西陇西法院执结五起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

2024-05-24 08:44 来源:陇西法院

  买房是人生中的一件大事,但杨某等五人在买房过程中却遭遇了烦心事,在预付部分购房款后一直未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款亦未退还。近日,陇西县人民法院顺利执结涉案标的共计100余万元的五起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用实际行动维护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020年5月至2021年12月间,杨某等五人先后与某房地产公司签订了《商品房认购书》,约定认购该公司开发的位于陇西县某小区公寓楼各一套。合同签订后,杨某等五人支付了部分购房款,后双方一直未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某房地产公司亦未退还购房款,杨某等五人遂将某房地产公司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判决某房地产公司返还杨某等五人购房款共计100余万元。

  法律文书生效后,某房地产公司仍未按期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杨某等五人申请强制执行。执行中,承办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某房地产公司以资金不足为由只履行了部分执行款。法院便依法冻结了该房地产公司银行账户,并对其名下两套房产进行司法拍卖。经两次拍卖流拍后,申请执行人不同意按第二次流拍保留价以物抵债。执行法官多次与该公司负责人协商,向其释明作为企业要在经营中必须算好“经济账”、“诚信账”,并督促其自觉履行剩余执行款。最终,在执行干警的努力下,该房地产公司筹措资金70余万元,向杨某等五人退还了剩余购房款,五起案件得以圆满执结。

  办好每一起执行案件,是对人民群众司法需求的积极回应,是“如我在执”司法温情的生动体现。陇西法院将一如既往秉持司法为民的理念,主动担当作为,持续加大涉民生案件执行力度,切实把群众诉求记在心上、抓在手中,努力实现当事人胜诉权益驶上“快车道”跑出“加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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