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毁损林木起纠纷 法官调解促履行

2024-05-14 09:49 来源:两当法院

  原标题:毁损林木起纠纷 法官调解促履行

  近日,两当县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某施工队毁损他人承包地林木赔偿纠纷案件。调解协议生效后,被告及时兑付了赔偿款项,纠纷得到妥善化解,确保了相关项目建设的顺利推进,有效地优化了法治化营商环境。

  2023年10月,在某建设项目开展过程中,施工队误将他人承包种植的一些林木毁损。纠纷发生后,经村、乡协调未果诉至法院。县法院按照诉调对接机制,委派案件到县相关调解组织进行调解,但因双方争议极大,没能达成调解协议。

  登记立案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与双方当事人联系,一起勘查现场,丈量拍照,固定证据。为了减轻双方当事人诉累,方便案件处理,创建了该案的微信群,邀请双方当事人加入后,通过微信群引导当事人合法合理诉讼,并多次与双方进行沟通,悉心听取意见。承办法官立足双方的真实诉求,及时释明相关法律规定,但因双方对赔偿标的额争议仍然过大,始终无法达成调解协议。

  承办法官在释明了相关的法律利害关系后,经双方当事人同意进行司法鉴定。鉴定结果出来后,承办法官并没有一判了之,本着减少诉讼程序、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的目的,将调解工作贯穿于办案始终,希望再次通过调解的方式化解纠纷并尽快将案款履行到位,达到案结、事了、人和,实现双赢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4月19日,在承办法官三个多小时的释法明理、背对背做说服工作的努力下,最终双方当事人接受调解意见,纠纷得到圆满化解。

  法官说法:《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的财产权利受法律平等保护。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依法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依法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纠纷发生后,当事人要理性估算自己的损失,力求使索赔金额合理、准确,否则不但浪费司法资源,还要承担多诉的诉讼费等不利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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