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未起之患 治未病之疾 甘肃安定法院诉前“四合一”高效化解涉农纠纷
“感谢你们,是你们主动为我们要来了血汗钱”“法院的诉前调解和执行真给力”……近日,印有“诉前调解效力高、公正司法得民心”“热心为民、公正调解”的两面锦旗,由当事人分别交到甘肃省定西市安定区法院承办法官、区综治中心调解员手中,一张张笑脸、齐刷刷“点赞”,生动诠释了“枫”景这边独好。
事件的始末究竟是怎样呢?原来是安定区法院综合运用非诉机制,通过诉前保全、诉前调解、司法确认、诉前执行“四合一”模式高效快捷化解了系列涉农纠纷,受到了当事人的一致认可和好评!
2023年6月,孙、鲁等5人口头约定以资金入股、物资入股的方式合伙进行蔬菜购销事宜。10月,蔬菜购销收尾后,孙、鲁2人要求与其他3人结算合伙资金并退伙,但协商未果。遂向区法院申请了诉前保全,并诉至区法院要求解除合伙协议并进行合伙清算。
该起合伙纠纷经承办法官开庭审理后,核算确定了五人合伙期间的债权债务。然当承办法官核查债务时,发现当事人合伙时的债务主要集中在蔬菜价款、包装费用、仓库租赁费用等方面,涉及人数多达10人,金额高达60余万元。
上述纠纷是近年来推进乡村振兴、构建特色支柱产业体系大背景下矛盾纠纷逐年递增的一个缩影。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以来,安定区大力打造形成了以内官营镇、高峰乡、符川镇为核心的高原夏菜集中连片种植区,衍生了种植、加工、仓储、物流等全流程基础产业,形成了集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于一体的现代农业建设典范。在承办法官综合考量涉农企业营商环境优化、蔬菜支柱产业发展、个案矛盾纠纷处理等多重因素后,为有效保障案涉菜农合法权益、源头主动化解矛盾纠纷、司法护航特色产业健康发展,区法院要求合伙当事人优先偿还债权人债务后,再进行合伙清算。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主动联系引导10名债权人通过诉前调解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区法院第一时间会同区综治中心人民调解委员会诉前调解,并安排相关法官全程参与案情沟通、案件指导。2024年3月5日,经调解员与法官联动调解、答疑解惑、释法明理,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签订了调解协议书,并现场司法确认。3月31日,区法院向10名债权人集中发放了款项,真正将60余万元的合法权益揣进了涉农群众的口袋、装进了涉农群众的心田。
近年来,安定区法院立足辖区农村地域广阔、涉农产业集中、农业人口众多等客观实际,依托打造“三农”法庭为契机,着力将诉源治理向“三农”重点行业领域延伸拓展,积极引导人民群众选择适用非讼化解矛盾纠纷,2022年以来,累计妥善审结涉农案件2967件,运用“诉前调解+司法确认”模式诉前成功调解1721件,切实将矛盾纠纷止于未诉、化于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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