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案不小办—涉民生小标的案件集中执行在行动
为响应全省法院“陇原风暴2024”执行行动,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及时兑现合法权益,3月份,红古区法院执行局统一安排部署,对涉民生小标的案件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集中执行行动。
失信曝光显成效,主动履行促案结
案件一:申请执行人马某、罗某与被执行人徐某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我院在执行过程中,调查被执行人徐某无财产可供执行且一直处于失联状态,我院依法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在网络平台中曝光相关信息。3月中旬,被执行人从亲友口中得知自己已被曝光,迫于舆论压力,主动联系执行办案法官处理案件,并将两案案款全部履行完毕,本次执行到位金额43502元。申请执行人罗某在收到案款后对执行法官表示感谢:“这是我在法院的第一个案件,没想到法院如此重视,让我这么快拿到了钱,真的非常感谢你们”。
反复督促不懈怠,直至执行见真章
案件二:申请执行人某公司与被执行人韩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该案于今年1月立案执行后,执行法官多次致电被执行人韩某,但韩某电话一直处于无人接听状态。我院向其短信告知如若仍不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将对其依法采取司法拘留等强制措施。短信发出后,韩某迫于压力才与申请执行人取得联系,后双方当事人约定时间一同前来法院,被执行人韩某当场向申请执行人给付全部案款20000余元。
用心用情解纠纷,妥善化解信访案
案件三:申请执行人严某等四人与被执行人兰州某公路运输服务公司盈余分配纠纷一案。此案件在执行过程中,因被执行人名下无财产可供执行,长达三年之久未执行到位全部金额。在执行法官多次约谈被执行人督促后,3月21日,四位申请执行人终于收到了最后一笔执行案款,并于3月25日向办案法官送来两面锦旗表示感谢。至此四案全部执行完毕,执行到位金额145775元。
强制措施起威慑,被执行人忙履行
案件四:申请执行人刘某与被执行人夏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该案立案执行后,通过总对总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后,依法冻结被执行人银行账户。因被执行人在外地且无法取得联系,案件暂时陷入困局。“院长接访月”的一天,刘某找到办案法官提供被执行人下落,执行干警于次日早六点驱车前往西固区查找被执行人线索,并成功将其拘传至我院。在执行法官准备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时,被执行人夏某逃避、抗拒执行的侥幸心理瞬间瓦解,立即开始筹措案款,不到一个小时便将案件款全部履行完毕。本次执行到位金额52313元。
通过本次涉民生小标的案件集中执行行动,共计执行完毕案件55件,执行到位金额110万余元。
民生无小事,标的无大小。红古区法院执行局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认真对待每一件执行案件,秉持小案不小办的执行理念,保持执行高压态势,常态化开展集中执行行动,用“真金白银”兑换司法为民承诺,打通司法公正“最后一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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