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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义之财易得 牢狱之灾难过——定西通渭法院审结一起保险诈骗案

2024-03-15 11:06 来源:通渭县法院

  近日,通渭县法院审结一起保险诈骗案,依法对被告人李某某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五个月,并处罚金25000元。

  被告人李某某在代理某保险公司的保险业务期间,发现网上办理小额保险理赔程序简单,有漏洞可钻。2020年5月至2022年9月之间,被告人李某某为非法获取保险金,先后以个人名义或冒用其家人、亲戚、朋友等人名义,在16家保险公司网上投保,通过伪造被保险人住院病历等材料编造未发生的保险事故,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后骗得保险理赔金共计50余万元。直至案发后,被告人李某某才退赔了赃款。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隐瞒事实真相骗取保险金,其行为已构成保险诈骗罪。考虑其有自首、退赔赃款、自愿认罪认罚等从轻、从宽处罚情节,依法予以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该案中,被告人李某某第一次在网上尝试骗取保险金成功后,便财迷心窍一发不可收拾,接连通过虚构事实、伪造材料的方式,以自己或家人、亲戚朋友的名义前后骗取十余家保险公司的保险金,最终受到了法律的严惩。宣判后,李某某更是几次失声痛哭,对自己的行为追悔莫及。在此,提醒广大从业人员要不断增强法治观念,切勿贪图不法利益触碰法律底线。

  同时,本案审理过程中还发现一些受害保险公司对保险理赔材料审核把关不严,使得犯罪分子有机可乘,极易造成公私财产损失等制度管理方面的缺陷漏洞对此,人民法院已通过给相关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发送司法建议的方式,为其指出问题短板,提出改进方案,进一步发挥出审判机关在社会治理中的司法导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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