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起 上门调解化纷争
近日,通渭县法院李店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减轻了当事人诉讼成本,维护了合法权益,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张某与常某一、常某二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常某二人未按约定期限偿还张某借款及利息,让张某觉得二人不讲信用,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案件受理后,法庭工作人员审查认为该案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是个“小案”但却涉及到邻里关系的和睦,为一次性彻底解决矛盾纠纷,真正实现案结事了。承办法官决定将案件委派驻庭调解员进行诉前调解,经过解释说明,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的前提下,法官将案件导入诉前调解程序,并指导调解员开展诉前调解工作。
诉前调解中,调解员了解到常某一已是古稀之年,腿脚有病不便出行,便主动协调双方到其所在的村委会进行现场调解。秉持“如我在诉”理念,特邀调解员“老董”详细了解着案件的事实经过,认真倾听双方当事人诉求,设身处地为两方提供有效解决问题的方案。办案法官也结合法律规定,向几人说明调解是最快最好解决问题的办法。最终,在法官和调解员的耐心调解下,双方当事人表示互让互谅,达成共识并当场签署了调解协议。
就当事人来说,诉前调解案子讲个“快”字,求个“理”字,图个“公”字,盼个“和”字。对人民法院而言,要在每一起案件中做好释法析理、判后答疑工作,用心化解矛盾、用情解决纷争。下一步,通渭法院将不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强力推进诉前调解诉源治理工作,不断探索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新路径,让人民群众实实在在地感受到公正与效率就在身边。
- 2024-03-12原告给了被告75000元
- 2024-03-11杏树出墙积怨结,一朝剪除纠纷解
- 2024-03-11兰州榆中法院诉前高效化解五起追索劳动报酬纠纷
- 2024-03-08借款引发继承债务,法院调解维护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