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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买卖国家机关证件被判处拘役三个月

2024-03-06 09:02 来源: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法院

  2022年3月,被告人张某通过网络得知使用本人身份信息注册公司后开通对公银行账户出售给他人可以获利后,同年4月,便根据上线指示前往某市,使用其身份信息办理公司营业执照、银行对公账户等“五件套”,后将该“五件套”交给上线用于非法资金的支付结算,张某据此非法获利990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某以非法获利为目的,使用个人信息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后出售给他人使用,其行为构成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判处其拘役三个月,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金人民币两千元。

  法官说法

  国家机关制作的公文、印章、证件等,关系到公权力的依法行使,与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服务活动和群众正常办事活动息息相关。即便是公民以个人信息办理的相关证件,也不能想当然地将其定义为“私有财产”,必须严格遵守相关使用规范,切不可进行买卖,否则可能涉嫌犯罪而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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