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逃逸致一人死亡 90后小伙获刑三年
春节前夕既是亲朋好友欢聚的时刻,同时也是酒驾、醉驾的高发期,总有人选择在原本祥和的节日氛围里以身试法,最终赔上他人的生命和自己的前途。近日,西固法院就审结了这样一起案件……
陈某与朋友在市区某家酒吧内通宵畅饮,直到第二天清晨7点散场。陈某本想联系代驾送他回家,但或许是因为时间太早,一直没有找到代驾,于是陈某出于相信自己的驾驶技术,自行驾车回家。虽然陈某已有十几年的驾龄,但再过硬的技术也难抵通宵一夜的乏累,陈某在驾驶过程中睡着,正巧撞到了清扫马路的环卫工人刘某,致刘某当场死亡。事发后,陈某十分惊慌,弃车逃离现场,并于当天下午到交警队投案自首。
经鉴定:刘某因交通事故导致颅脑损伤、多器官损伤死亡。陈某负本起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刘某无责任。同时侦查机关查明,由于陈某弃车逃逸后回家大量饮水,其自首时未检测出酒精含量。后陈某因涉嫌犯交通肇事罪被依法逮捕,公诉机关于2023年底对陈某提起公诉。
2023年12月,西固法院对本案公开开庭审理。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事发当天的监控录像、酒吧工作人员及陈某朋友的证言等证据,证明被告人陈某在事发前曾通宵饮酒且事发后弃车逃逸的事实。被告人陈某亦对自己所犯罪行供认不讳,当庭认罪悔罪并承诺积极赔偿被害人家属损失。此外,被告人陈某的家属已与被害人刘某的家属达成了庭外和解,就赔偿事宜协商一致,并先行支付了47200元丧葬费。
西固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陈某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且在交通肇事后逃逸,负事故全部责任,其行为已经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成立。鉴于被告人陈某系初犯,且归案后能够如实供述所犯罪行并积极赔偿被害人家属损失,认罪态度较好,依法可从轻处罚。最终,西固法院以犯交通肇事罪,判处被告人陈某有期徒刑三年,现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如今已成为社会共识,但是仍有不少人一喝酒就把这句“生命忠告”抛诸脑后,将他人乃至自己的生命财产安全寄托于侥幸心理上,最终酿成惨剧。年关将至,西固法院提醒广大驾驶员以案为戒,树立安全驾驶、文明驾驶的意识,真正做到心有所畏、行有所止,对自己、家人、他人负起责任,坚决抵制酒驾、醉驾等违法犯罪行为,坚决不做违法“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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