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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人拒不配合执行、手撕法律文书, 法院:拘留+罚款!

2023-11-30 09:12 来源:庄浪县法院

  近日,庄浪县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曹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并撕毁法律文书的行为作出司法拘留15日、罚款5000元的处罚决定,切实维护了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

  2023年5月,庄浪县法院就马某与曹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作出判决,判决被告曹某于判决书生效后30日内偿还马某借款38000元。2023年9月,被告仍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马某遂向庄浪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下落不明,无法联系,名下无财产可供执行。11月3日,庄浪县法院向社会发出执行悬赏公告,鼓励公民和社会组织提供执行线索。11月16日,法院干警得知被执行人最新联系方式后,传唤其到庭履行还款义务。但被执行人拒不到庭,表示自己在榆林某煤矿打工。11月22日,执行干警前往榆林某煤矿打算对被执行人进行拘传,但未找到被执行人。执行干警通过电话联系被执行人并再次传唤其到庭。11月23日下午,被执行人到庭后态度嚣张,以各种理由拒不执行。庄浪县法院针对被执行人拒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逃避执行的行为,作出司法拘留15日的决定。但被执行人仍态度蛮横,当场撕毁了拘留决定书。对被执行人拒不配合法院执行工作、藐视法律、公然挑战法律权威的行为,县法院当即依法对其执行拘留措施,并作出罚款5000元的处罚决定。

  自觉履行生效裁判文书,是当事人的责任和义务。当事人若对法院的裁判不服,可以通过上诉等合法途径反映情况、表达诉求,正确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切莫以身试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依法执行。本案中,被执行人公然撕毁法律文书的行为严重妨碍了人民法院的正常司法活动,公然挑战法律权威,理应受到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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