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信诈骗被告人”化身街头“防诈知识宣传员”
随着经济活动日益丰富,支付方式愈加便捷,人民群众对网络的依赖程度更高,这让电信网络诈骗分子更加有机可乘,变换着花样骗取群众的钱财。

警惕、防范是避免被骗的最好方式。
宣传、普法是人民法院的责任义务。
常规的防诈手段已经难以吸引群众“眼球”。为此,正宁县人民法院立足实际,主动作为,大胆创新,走出了一条“别样”的防诈骗普法宣传之路。
2023年7月7日,正宁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件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件。
据悉,三名被告人以免费赠送塑料盆、水杯、毛巾等生活用品为名,通过走街串巷的方式,诱骗他人将其提供的“蜜雪冰城招聘兼职”广告信息发送至微信群进行传播,致使群众被“Move”APP平台派单员诱导进行网上刷单,以此骗取钱财。因系初犯、偶犯,且认罪悔罪、积极赔偿,故法院对三名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适用缓刑。

良法善治,只为守护一方安宁。判教结合,总能直击一颗灵魂。判决只是惩戒犯罪的一种方式,而教育引导被告人回归正途,做出有益于社会的贡献,则是司法的最终目的。
该案宣判后,在法官的教育引导下,三名帮助信息网络诈骗犯罪被告人走上街头,化身“防诈知识宣传员”,以身说法、以案释法,从诈骗手段、获利方式和如何防范诈骗等方面,用真实的案例教育身边的人。
“我们是触犯法律的人,也是深受电信网络诈骗危害的人。在接受法律的审判后,今天能以全新的身份面对群众,化身正义的使者,做有益于社会的事,我内心的感受‘五味杂陈’。”被告人李某某感叹到。
两名路人窃窃私语,“这不是前段时间赠送生活用品的几个姑娘吗,听说因为诈骗被判刑了,今天怎么和法官一起宣传防诈骗知识了。”“这是经过法院的惩罚和教育,改过自新,回馈社会,成为新的防诈骗‘宣传员’了。看来国家打击、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力度更大了,咱们也要提高警惕,以防被骗。”

当“被告人”以“普法者”的身份走上街头,群众异样的眼神中,更多的是社会对“犯罪者”的包容,让他们能够积极的参与到预防犯罪、防范受骗的行动中来,发挥“优势”,传播“正能量”。
一枝独秀不是春,百花齐放春满园。正宁县人民法院创新“打击犯罪一条线,依法惩治和法治教育两重点,以身说法、预防犯罪、回馈社会三并行”的刑事审判工作思路,坚持“被告人”释法普法的教育方式常态化、制度化,激活能动司法的“被告人密码”,让司法审判的时代内涵焕发新的效能,推动新时代社会法治体系激发新的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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