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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流窜村镇多次盗窃寺庙及农户被判刑

2023-07-05 09:51 来源:秦州区人民法院

  2023年6月份,秦州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审结一起盗窃案件,被告人马某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2022年10月至2023年1月,被告人马某驾驶自己的电动三轮车窜至天水市秦州区牡丹镇、娘娘坝镇、天水镇、华歧镇、大门镇、平南镇等地,多次盗窃寺庙神画像牌、山神牌位、罄、铜锣、香炉、竹签等物,并以撬门锁的方式进入多村无人居住的房屋,盗得桌椅、木箱、木工用具、牲口鞍子等老旧物品。综上,被告人马某共盗窃作案16起,盗得神画像牌、罄、香炉、竹签等财物。2023年1月23日,公安民警在天水市秦州区某村镇将马某抓获,并查获被盗的神画像牌、罄等赃物,价值1375.5元,均已发还失主。马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并主动供述了公安机关尚未掌握的其余盗窃的犯罪事实。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马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盗窃他人财物,其行为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成立。被告人马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属实,并主动供述公安机关尚未掌握的同种罪行,系坦白,自愿认罪认罚,部分被盗财物已追回并发还失主,可从宽处罚。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予以采纳。合议庭综合考量被告人马某的犯罪事实、犯罪情节及认罪、悔罪态度等,遂对被告人马某作出上述判决。

  据马某交代,自己喜欢收藏老物件,因此才实施上述盗窃行为。法官在此提醒,人有兴趣爱好固然很好,但需要警惕个人兴趣爱好不可违反法律法规,不论出于什么原因,触碰了法律的红线,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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