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西渭源法院:善用诉讼保全,助力纠纷化解
“感谢法官,引导我进行诉讼保全,否则都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要来货款。”近期,渭源法院受理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在承办法官组织引导下,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
2020年,原、被告签订采购合同,约定被告向原告购买价值16万余元的货物。合同签订后,原告依约履行了供货义务,被告却仅支付了部分货款,原告遂将其诉至法院。法院受理后,承办法官考虑到该案件标的较大,为降低案件生效后执行不能的风险,更好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及时兑现,便引导当事人申请采取了保全措施,为案件履行增加“保险”。最终,在办案法官的沟通调解下,双方达成分期履行调解协议。原告在拿到部分货款后,主动申请法院解除了保全措施。
近年来,渭源法院为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得以实现,从源头减轻执行压力,注重增强当事人诉前和诉中保全意识,引导当事人依法保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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