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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女子线索最高奖15万!兰州七里河区人人渔港西站店等被执行

2023-06-06 10:40 来源:永登县人民法院、兰州市七里河区人民法院、陇南成县法院

  甘肃省永登县人民法院

  悬赏公告

  (2022)甘0121执悬376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胡秉文与被执行人火燕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火燕规避执行,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为切实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申请执行人胡秉文的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本院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火燕,女,汉族,生于1982年1月1日,甘肃省永登县人,住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黄河家园1-1601,身份证号码620103198201010325,现下落不明。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火燕藏匿住所使本院找到被执行人的,奖赏举报人30000元,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隐匿、转移的财产线索使案件得以执行到位的,按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30%予以奖赏。

  未履行标的金额:人民币504041元。

  本院郑重承诺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严禁使用不正当的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特此公告。

  举报电话:0931-6660082  13919993425

  联系人:龙法官

  二〇二三年五月二十九日

  甘肃兰州七里河区人民法院

  悬赏公告

  兰州市七里河区人民法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兰州顺达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与被执行人七里河区人人渔港西站店、陈芙蓉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七里河区人人渔港西站店、陈芙蓉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使本案顺利执行,现申请执行人兰州顺达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提出悬赏执行的申请,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之规定,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七里河区人人渔港西站店,住所地兰州市七里河区敦煌路349号万辉广场3号楼栋201号,组织机构代码:L7861468-9。

       经营者:陈清允,男,1971年11月15日出生,汉族,住广东省阳西县新圩镇织篢农场二十二队8号,身份证号码:441721197111153515。        

  被执行人:陈芙蓉,女,1973年6月18日出生,汉族,住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敦煌路579号543,身份证号码:62010319730618196X。      

  凡向兰州市七里河区人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七里河区人人渔港西站店、陈芙蓉名下的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且执行到位的,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向线索举报人支付执行到位案款的20%作为奖励。兰州市七里河区人民法院对提供线索的人员的身份信息及提供财产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联系电话:0931-2584783                               

  联系人:李法官

  兰州市七里河区人民法院

  2023年6月5日

  甘肃省成县人民法院

  悬赏公告

  (2023)甘1221执悬13号

  为最大限度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提高执行效率,强化执行效果,维护司法权威,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王苍岐与被执行人王随水劳务合同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王随水规避执行,现申请执行人自愿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王随水,男,1969年6月22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农民,住甘肃省成县索池镇索池村大湾上社,身份证号码:622624196906221474。

  未履行标的金额为人民币9675元。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王随水隐匿、转移财产及财产线索的,对举报人按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5%予以奖励。

  本院将对举报人提供的被执行人下落及财产线索予以严格保密。

  举报电话:0939-3210295

  特此公告

  成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六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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