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指十年积案 三院合力腾房
5月10日,成县法院执行局在陇南中院的统一协调调度下,与陇南中院、武都区法院抽调干警前往陇南市武都区中山街,对申请执行人王某某、宗某1与被执行人宗某2排除妨碍纠纷一案依法强制执行,房屋强制腾退完毕,案件取得阶段性战果。

擅自加盖房屋引纠纷,一家亲人上法庭
申请执行人王某某系被执行人宗某2的继母,申请执行人宗某1系宗某2是同父异母的兄弟。双方共有二层砖混结构房屋,后宗某2未经房屋共有人王某某及宗某1同意,擅自在共同共有的房屋楼顶加盖二层半共十一间永久性建筑,侵犯了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及收益权。王某某及宗某1遂一纸诉状将宗某2诉至陇南市武都区人民法院。
法院判令拆除房屋,被执行人拒不履行
2012年10月21日,陇南市武都区人民法院判决:限被告宗某2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将位于中山街两层砖混结构房屋上添加的属于原告王某某、宗某1北边的一间房(面积36.8平米),南面靠近楼梯的一间房(面积15.567平米)上的房屋予以拆除。宣判后,被告不服提出上诉。2013年9月16日,陇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2014年1月7日,王某某、宗某1申请陇南市武都区人民法院强制拆除涉案房屋,因法定事由案件中止执行。2020年12月陇南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该案由成县人民法院执行。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宗某2送达了执行通知书,但被执行人拒不履行。为了从根本上化解社会矛盾,执行法官多次组织双方进行和解,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但未能达成执行和解,被执行人也拒不履行生效判决。




反复斟酌,寻求执行“最优解”
经多次现场勘查,需拆除的三层房屋与邻居家房屋共用一面承重墙,且每一层分别有一间房屋属宗某2合法所有,不在拆除范围,与需拆除部分房屋共用房顶及地板,已成为一体,执行法官认为强制拆除具有很大的安全风险。但申请执行人坚持要求拆除房屋,案件陷入僵局。
为此,成县法院就案件执行情况向陇南中院进行了专题汇报,在案件协调会上,确立了先对房屋腾空,再行实施拆除的分步执行思路。随后执行局制定了周密的执行预案,细化腾房措施。再次向被执行人发出腾房公告,告知了案件必须执行的鲜明立场。因案件当事人在外县,在前期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夫妻情绪激烈,有一定的执行风险。为此,院党组从院内抽调干警18人,汇报陇南中院从陇南中院、武都区法院抽调干警10人协助现场执行。


5月10日早上8时30分,执行干警从武都区法院准时集结驱车前往现场执行。安保组对现场进行布警警戒,执行人员现场对被执行人进行释法明理,严正告诫如不配合执行将面临拘留等严惩,强制实施人员按照既定分工对重点人员进行全程防控,根据分工将房屋物品逐一进行清点、打包、搬运至指定地点存放,房屋腾空后依法加封了封条。整个腾房活动历时5个多小时,直至中午13时将房屋顺利腾空。执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提出了意向性和解方案。案件将根据进展情况确定拆除时间和方案。
强制拆除房屋向来是执行案件中的硬骨头,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成县法院将铆足干劲,乘势而上,把握好强制执行与善意执行的平衡,注重执行力度与执行温度的融合,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确保“陇原风暴成州亮剑”执行行动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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