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剑出鞘 雷霆攻坚——定西临洮法院掀起执行风暴
自全省法院“陇原风暴”集中执行行动开展以来,临洮法院高度重视、迅速行动、重拳出击,将“陇原风暴”执行行动和“三抓三促”“主动创稳”等工作深度融合、一体推进,勇于亮剑、敢于动真碰硬,切实掀起了一场执行风暴。
一抓到底,彰显风暴般的速度
原告李某东与被告杨某安、石某玉、马某德、石某、张某莲排除妨害解纷一案,临洮法院于2021年月作出一审判决,判决五被告拆除各自搭建在原告土地上的简易棚,原告修建围墙时不得进行阻挡。但判决生效后,五被告未主动履行,并在原告修建围墙时多次进行阻挡,对法官的劝阻置若罔闻,2023年3月原告申请强制执行。
为了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彰显了司法权威,临洮法院将此案列为“骨头案”重点攻坚。临洮法院第一时间贴出限期拆除的公告,督促五被告自动履行拆除义务。4月21日上午,临洮法院30余名干警整装待发,随着党组成员、副院长王泽祥一声令下,奔赴执行现场。经过6小时的奋战,五被告均将简易棚拆除,并保障原告顺利修建了一面高2米,长25米的围墙。至此,临洮法院“陇原风暴”集中执行行动首次大型执行初战告捷。此次强制执行行动展现了临洮法院及时兑现群众司法承诺的决心,有力震慑了拒不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的行为,捍卫了司法权威,切实维护了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协同配合,汇聚风暴般的强度
5月5日,细雨霏霏、略带寒意,郊外的路面变得泥泞不堪,但在临洮某校诉被告某农家乐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的执行现场,临洮法院干警始终以饱满的状态,听从指挥、严守纪律、团结协作、文明执行,丝毫未影响执行进度。同时,临洮法院采取联动执行的工作方式,按照事先制定的强制拆迁预案,联合住建局、司法局、执法局、自然资源局、应急局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分工协作,有序开展工作。
执行现场,临洮法院执行组、警戒组、取证组、应急保障组等行动小组按具体分工迅速行动;财产登记组在司法局公证人员的参与见证下对房屋内所有物品逐一清点、登记;电力公司人员正在负责电路的勘验关闭;住建局干部和测绘人员对现场建筑物,进行了再次测量……伴随着机械作业的轰鸣声,一排排建筑物应声倒地,在各方力量的共同努力下,执行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经过一天的努力,该宗10亩土地上的建筑基本拆除,执行活动圆满完成。
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内容,是被执行人的基本义务。在此次大型执行行动中,临洮法院出动警车4辆,警力30余人,联合多部门行动,确保执行顺利进行。执行局局长张华表示,通过这次强制执行行动,严厉打击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行为,以点带面对拒不执行的行为形成强力震慑,让生效判决得到有力地执行,有力推进了诚信社会建设。
靠前指挥,呈现风暴般的力度
在“陇原风暴”集中执行行动中,临洮法院加强“一把手”的组织领导,明确目标任务,夯实工作责任,采取“院长参与疑案复杂、申诉信访案件执行,主管副院长带头办理案件,参与日常案件执行”工作模式,充分发挥党员领导干部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调动执行干警办案积极性。
临洮法院于2022年3月16日对申请人临洮某校与被执行人甘肃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作出判决,责令甘肃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返还租赁的临洮某校的土地25亩,并自行拆除其所修建的临时性建筑、移走种植的所有苗木。由于被告未履行义务,该案于2022年9月15日立案执行,并发出执行通知书,临洮法院反复做被执行人思想工作,给予了充足“腾退”时间,但甘肃某公司口头表示履行,长时间且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履行,构成妨害执行。5月6日,在该案的执行现场,院党组书记、院长左向阳亲赴现场、靠前指挥。随着左向阳一声令下,三台挖掘机、推土机进入执行现场进行强制铲除,夕阳西下,25亩土地上的苗木全部移除,本案顺利执结。
下一步,临洮法院将以“陇原风暴”集中执行行动为契机,继续秉持公正执行、善意执行的理念,依法用好用足各项强制执行措施,破解“腾退难”问题,坚定信心、铆足干劲,迎难而上、主动担当,以实际行动维护法律权威,积极回应群众司法需求,为社会经济发展贡献司法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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