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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卖员送餐途中发生交通事故,侵权责任谁承担?

2023-02-06 09:07 来源:平凉市中级人民法院

  原标题:外卖员送餐途中发生交通事故,侵权责任谁承担?

  案情回放

  近期,平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一件在外卖配送途中发生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栾某系甘肃某信息科技公司外卖员工,在外卖配送途中与行人乔某相撞,致乔某受伤。经交警部门认定栾某与乔某负事故同等责任。事故发生后,乔某因伤住院治疗,双方因赔偿事宜协商未果,乔某将外卖员栾某及甘肃某信息科技公司一同诉至法院,要求承担赔偿责任。

  裁判结果

  经依法审理,一审法院判决由甘肃某信息科技公司、外卖员栾某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限额内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同时,由甘肃某信息科技公司承担剩余经济损失中50%的侵权责任。

  甘肃某信息科技公司以其并非侵权人为由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平凉市中级人民法院。该院审理认为,从甘肃某信息科技公司与栾某的从属关系、管理模式、支付劳动报酬方式、工作内容等几个方面综合分析,应确认甘肃某信息科技公司与栾某系劳务关系。最终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立法上,考虑到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特殊关系以及他们之间悬殊的经济地位,基于“享受利益者承担风险”的原则,立法者站在保护劳动者的立场,制定了本条规范。本案中,栾某系甘肃某信息科技公司的招聘骑手,与该公司形成劳务关系,在外卖配送途中造成第三者受伤,用人单位应承担无过错赔偿责任。事故发生本属意外,造成人员伤亡更应值得反思。诚信为本,安全为基,外卖员配送物品依照配送距离有相应的时间限定,及时送货上门是商家、外卖平台乃至外卖员坚守诚信的重要体现,但不能以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健康安全为代价,用人单位在经营管理中应当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严把“用人关”,严格依法用工,加强对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和安全知识教育,做到防患于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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