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永登县法院:防疫执行两不误 国道寻车见奇效
“ 法官,我看见刘某开着挂车从县城边国道下去了,请你们赶快过来”。2022年7月28日清晨,执行法官在上班路上接到申请执行人王某的电话,电话里的线索让他不由地加快了脚步。
案情回顾:
申请执行人王某与被执行人刘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永登县法院于2019年10月8日依法判令被执行人刘某向王某偿还货款45945元。进入执行程序后,刘某向王某偿还10000元后,再未履行过剩余款项。法院在穷尽措施后未找到刘某和可供执行的财产下落,但经查实刘某名下有一辆挂车挂靠在某公司,属于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遂将刘某发布到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将车辆车号等相关信息告知王某,请他多加留意,一旦发现该车线索立即与执行法官联系。
在得到王某提供的线索后,执行法官迅速组织人员车辆,沿国道方向一路追赶,沿途留意行驶和停留挂车的特征,与王某始终保持密切沟通。在行驶了一个小时后始终没有发现刘某的车辆下落,办案法官猜测刘某可能从其他路口驶离了国道,遂请求其他同事在另一路口进行堵截。功夫不负有心人,2小时后,执行干警在永登县中堡镇成功截停到刘某车辆。在法院强大的执行力度震慑下,被执行人认识到自身未履行法律义务的错误,态度也发生了巨大变化,当场向王某给付了14000元,剩余部分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刘某承诺于2022年10月30日前全部给付完毕。至此,这个执行两年有余的案件有了重要突破。
今后,永登县法院始终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坚持人民至上,科学防疫与精准执行相结合,将依法强制执行、善意文明执行、高效便民执行理念落到实处,用切实有力的行动坚决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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