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登县法院:买房“假离婚” 自首终获刑 审结买卖国家证件罪案件
2022年1月27日,永登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2022年首例买卖国家证件罪案件,并当庭宣判。
被告人崔某某与妻子购买房产时因其信用卡曾有逾期记录,担心会影响贷款的审批,便通过街面张贴的“办证”小广告,联系到制售假证人员,添加对方微信后提供其妻个人照片、双方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以及辖区户籍派出所名称,以人民币300元的价格购得假离婚证二本、假户口本一本。在本案立案侦查前,被告人崔某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其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的犯罪行为。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崔某某已构成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鉴于其犯罪情节较轻,自愿认罪认罚且有自首情节,经永登县司法局对其社会调查评估,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综合评判后,以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判处被告人崔某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000元。
法院提示
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是国家机关对社会及公务活动管理的重要载体和依据,制作使用的合法性关系到国家机关的公信力和社会公众的依赖性。所有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属于国家机密,不可制假进行贩卖。任何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的行为均构成违法犯罪行为。
永登法院法官提醒欲购房的市民,买房置业固然是好事一桩,但要量力而为,切不可违反国家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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