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甘肃该男子,现金奖励2000元!
甘肃省山丹县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第一期)
本院在执行被执行人张鹏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中,被执行人张鹏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依申请执行人的悬赏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五条之规定,特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张 鹏
被执行人:张鹏,男,1984年1月2日出生,汉族,张掖市甘州区龙渠乡新胜村二社居民。公民身份号码622201198401023918。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张鹏具体下落并查证属实的,或举报被执行人张鹏财产线索使案件得以执结的,均给予2000元奖励。举报信息如有重复,由执行局登记的首位举报者领取奖励。本院将对提供线索的人员身份及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电话:
0936-2720028 15095642341
15103915060 17752205021
2021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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