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靖法院:司法拘留不手软
2021-03-12 10:04
来源:甘肃永靖法院
3月10日,因规避执行,永靖法院对被执行人焦兴平、党仁斌处以司法拘留15日的处罚。

被执行人:焦兴平,男,汉族,生于1963年8月9日,住甘肃省永靖县盐锅峡镇焦家村四社342号,涉金融类案件1件,涉标的额163043.4元

被执行人:党仁斌,男,汉族,生于1980年1月12日,住甘肃省永靖县盐锅峡镇盐集村三社190号,涉金融类案件1件,涉标的额1991414.8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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