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州区人民法院:加强执行联动,让“躲猫猫”的被执行人无处可藏
被执行人下落不明、长期玩失踪是导致执行难问题的原因之一,为了解决这一问题,肃州区人民法院与公安机关加强执行联动,将那些下落不明,“躲猫猫”的被执行人信息提交给公安机关进行临控,这一联动机制解决了不少因人找不见而无法执行的案件。

案例一:马某成、马某功、马某民等六人与王某某种植、养殖回收合同纠纷一案,民事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后,被执行人王某某迟迟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2019年8月23日,马某成、马某功、马某民等六人向肃州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立案执行后,经法院传唤,被执行人王某某履行案件款20000元,后又通过网络查控依法线上划拨被执行人1000余元,至此长达1年多的时间,被执行人王某某不接听法院电话,更是玩起了失踪。申请执行人多次找到执行法官催要剩余案件款,鉴于此,将被执行人王某某报送公安临控,2020年12月被执行人王某某被公安机关临时控制,法院干警立即出发前往新城派出所带人,将被执行人王某某带回法院后,执行法官对其躲避执行要承担的法律后果释明后,被执行人王某某将剩余案件款2万余元全部履行完毕。

案例二:殷某与王某民间借贷纠纷强制执行一案,民事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后,被执行人王某应向申请执行人殷某支付案件款40000元,但被执行人王某一直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殷某于2020年5月向肃州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立案执行后,被执行人王某仅履行1300元后再未履行剩余案件款,经法院多次电话联系并到家中寻找无果后,申请执行人殷某申请公安临控。2021年2月3日公安机关将被执行人王某临时控制,法院随即派值班法警前往派出所带人。被执行人王某被带回后,当庭履行案件款20000元并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
通过法院与公安机关的深入执行联动,一方面为那些因被执行人下落不明的申请执行人提供了信心,另一方面也堵死了那些“躲猫猫”的被执行人的最后一条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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