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中院审判监督庭荣获全国法院审判监督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对全国法院审判监督工作80个先进集体和100名先进个人进行了通报表扬。其中,陇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荣获全国法院审判监督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陇南中院审监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工作目标,认真履职尽责,积极发挥国家审判监督职能作用,认真依法履职,出色完成审判监督工作。
近5年,陇南中院审监庭审查处理各类申诉、申请再审案件216件,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启动再审10件。审理人民检察院提出的抗诉案件4件,启动再审4件。审理再审案件21件,改判8件,发回重审11件,维持1件,调解1件,撤诉1件。办理了大量疑难复杂案件,化解了许多信访案件,取得了较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陇南中院审监庭严格程序标准,规范减刑、假释工作,全面推进减刑、假释信息化办案平台应用,审理减刑、假释案件1939件,依法对12%的案件不予减刑或降低减刑幅度,充分体现惩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减刑机制。坚决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特赦决定,依法特赦了一批符合条件的罪犯,彰显党和国家法安天下、德润人心的执政自信和制度自信。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干警廉洁作风正派。全庭同志不断加强司法作风建设和纪律建设,恪尽职守、求真务实,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着力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将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落实到审监庭各项工作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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