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北法院:涉企纠纷半日调解 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近日,县法院立案庭携手人民调解员、律师通过诉前调解方式成功调处涉企业纠纷案五起,涉案标的达一千余万元。
被告肃北县某某三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与原告赵某、白某、李某等人分别签订某矿区拆除恢复治理劳务合同、借款还款合同等,共计下欠五原告各类费用1300余万元,被告一直未支付。因被告三公司实际经营等现实情况不佳,致使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支付拖欠工程款、借款及利息等。
案件受理后,法院立案庭速裁团队首先进行诉前调解。立案法官了解到本案涉案企业受疫情、市场行情、环境整治等各种原因影响举步维艰,尚处于生产停滞状态。为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法官在征得双方同意的情况下,当即联合人民调解员、当事人代理律师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与人民调解员及律师本着从源头上化解矛盾的原则,针对双方面临的困难和特殊情况,做了大量解释说明工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尽最大努力保障双方利益。通过多次释法明理,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共识,被告三公司在约定的期限内支付五原告各项款项及相应利息,双方当事人均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这件标的额较大的合同纠纷在短短半天时间内就高效、圆满地得到了解决。
今年以来,肃北法院坚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工作思路,立足工作实际,积极推进“两个一站式”建设,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发挥诉前调解优势,深化诉调对接机制,加强速裁团队建设,快速高效化解了大量涉企民商事纠纷,不仅维护了辖区的稳定和谐,更为服务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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