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靖法院在盐锅峡镇罗家堡村开展巡回审判
11月3日,永靖县法院盐锅峡法庭在盐锅峡镇罗家堡村被告党某某家鱼池边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
原告孔某某诉称:2020年6月3日,被告党某某在自己的鱼塘买鲜鱼924斤,每斤单价10元,约定欠款9240元于2020年7月10日前付清,党某某出具了欠条,保证按期付款,逾期后孔某某多次催要,党某某拖延不给。
被告党某某辩称:欠款属实,但目前鱼塘鱼尚未出售,要求延期给付。
在承办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双方均作出了让步。原被告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党某某给付原告孔某某鱼款9240元,该款于2021年1月30日前付清。
近年来,永靖法院通过到当事人家门口巡回审判,拉近法官和群众的感情增强了村民之间亲和力、沟通力,真正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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