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十万医疗费无人承担?看法官温情化解医患矛盾
近日,西固某医院将该院一名病患的两个儿子诉至西固法院。原告在诉状中称,病人张某曾在医院住院治疗长达两个多月,期间医院虽然本着救死扶伤的精神积极对张某进行救治,但张某还是因为病情恶化不治身亡。张某去世后,其两个儿子拒不支付张某住院治疗期间产生的五十余万元医疗费用,故请求法院判令二人在各自遗产继承范围内承担这五十余万元的医疗费。

受理案件后,法院在送达阶段发现张某的妻子(即两位被告的母亲)依然在世,便通知原告代理律师将其一并追加为本案的共同被告。后三名被告向办案法官解释了他们拒不支付医疗费用的原因:他们认为,张某入院之初病情尚不算太严重,是原告某医院在对张某的救治过程中存在重大过错才最终导致张某死亡。双方此前也曾在专业的医疗调解委员会进行过几次调解,但因医院方面始终不肯认错,每次调解均以失败告终,所以才迟迟拒付医疗费用。

了解到双方争执的根本原因后,办案法官很快组织原、被告双方来法院调解。调解过程中,医院方面认为自己的医疗措施完全符合医疗规范,不存在任何过错并出示了大量证据予以证明,但三名被告情绪激动,坚持主张医院应对张某的死亡负相应的责任,调解一度濒临破局。

虽然调解进行得并不顺利,但办案法官从双方激烈的言辞争锋中发现,三被告并没有确实的证据证明医院的救治行为存在过错,只是对张某的病情缺乏科学的认识加之无法接受张某突然死亡的结果,所以才拒不支付医疗费。于是,办案法官尽力安抚三位当事人的情绪,帮助他们科学认识张某的病情,早日从亲人去世的打击中走出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考虑到三位被告的经济状况,办案法官希望医院在合理范围内酌情减免部分医疗费用并配合被告积极办理医保报销手续。经过办案法官的耐心调解,三名被告的情绪渐渐缓和,原告也对被告痛失亲人的心情予以体谅,双方终于达成了调解协议。

一周前,原告的代理律师特地致电西固法院,感谢办案法官在本案审理过程中所做的努力,并告诉法官被告已将拖欠的医疗费用全部结清。至此,案件得到了圆满的结果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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