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关法院首次利用调解平台成功调解一起诉中案件
10月27日城关法院首次利用调解平台成功调解一起诉中案件。
该案中,原、被告双方于2018年4月13日签订《车辆买卖合同》,约定将原告所有的宝马牌汽车出售给被告,并约定支付方式及价格。因该车辆已于2014年9月2日就交付被告使用,原、被告双方约定于2018年4月12日将该车辆转移登记至被告所在地。后因被告多次变更过户时间,原、被告双方才于2018年8月完成该车辆过户登记。在交易完成后,因为过户时间问题、购车款支付问题双方发生矛盾引起纠纷。
城关法院民一庭瞿梅法官在审理该案过程中,原、被告均同意法院对该案进行调解,但办案法官考虑被告居住在山东省青岛市,由于近期疫情防控原因,被告不便到庭进行调解,故将案件移送至在线调解平台进行调解。根据调解平台流程该案指定到城关法院特邀调解员,特邀调解员立即联系双方当事人,确认外地当事人手机信号正常后展开调解,在调解中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当日下午调解平台调解案件完成后,将调解结果和调解协议推送到该案办案法官。

目前,随着司法机关信息化、智能化水平不断提高,加之疫情防控已成常态化,城关法院积极推进智慧法院建设,相继建立网上立案平台、网上办案平台、特邀调解平台等多个平台,这些平台主要依托云端系统开展在线诉讼,包括电脑客户端、微信小程序、手机APP等,通过中国移动微法院、诉讼服务网等在线诉讼平台,开展网上立案、调解、证据交换、庭审、宣判、送达等在线诉讼活动。进一步加快推行线上诉讼服务模式的步伐。线上开庭的方式,让当事人和代理律师足不出户就可以参与庭审,既节省了参加诉讼的时间和费用,最大限度降低人员流动,避免引发疫情传染风险,同时也确保了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平稳有序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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