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的工资一定得付!河西堡人民法庭成功调解十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
近日,河西堡人民法庭成功调解10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为10名农民工讨回工资14万余元。
“从立案到领款仅有短短半个多月时间,没想到河西堡人民法庭能这么快就把我们的钱给要回来了……”李某一边数着拿到手的工资,一边开心地和同事说着。近日,李某等10人春风满面,喜笑颜开地来到了河西堡人民法庭,逐个登记领取案款,感激之情溢于言表。
据悉,2017年,被告某建设公司雇佣十个原告进行劳务施工,双方对劳务费进行了约定。工作期间,被告某建设公司除陆续支付给10名原告部分劳务费外,对剩余14万余元劳务费以各种理由加以推脱,长时间不予支付。后经原告多次催要,被告承诺于2017年底支付全部劳务费,并出具欠条。承诺付款日期到期后被告未按时履行给付义务。虽然双方在起诉法院前进行了多次沟通,但均没有达到妥善处理的结果,因为被告的不按期履行,10名原告认为被告不可信,双方纠纷不仅没有化解,积怨反而越来越深,10名原告无奈之下,分别状诉法院,要求判令被告某建设公司支付其拖欠的劳务费。
承办法官在收到案件材料后,并没有急于排期开庭,而是先进行庭前调解工作,听取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开始了背靠背的调解。在随后开展的案件调解过程中,10名原告认为被告已经拖欠劳务费长达两年多之久,要求被告必须在今年以内付清,否则坚决不同意调解。而被告某建设公司代理人则表示,虽然拖欠劳务费属实,但其公司由于今年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资金周转困难,无法在今年内支付原告劳务费。面对原、被告双方的矛盾冲突,为了依法及时维护10名原告合法权益,为农民工追回血汗钱,顺利推进该系列案件调解进程,办案人员通过反复讲法释理,并强调不及时支付劳务费的法律后果和社会后果,使其在思想上引起重视和警醒,要求其想办法尽快筹集资金、及时支付原告劳务费。法官的“苦口婆心”,促使被告某建设公司认识到了办案人员的良苦用心,也充分认识到了不履行法律义务的严重后果,表示愿在今年以内付清所欠原告劳务费。10件劳务合同纠纷案件均以调解方式结案。原被告之间也解开心结,彼此释然。
9月28日,被告某建设公司以转账的方式将全部案款打入河西堡人民法庭账户,一起系列劳务合同纠纷得以化解,切实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法官提醒:
在劳务合同纠纷中农民工处于弱势地位,存在举证困难、盲目讨薪甚至违法讨薪的行为。因此,农民工朋友在遇到劳务合同纠纷时一定要注意以下两点:一是民工维权要注意收集证据。农民工朋友在入职前,要充分了解雇主的基本情况,尽量与用工者签订书面的劳务合同。及时进行劳务工资结算,在完工时及时对账并以书面形式进行确认,若用工者出具欠条,则欠条上要载明付款人、收款人、付款期限、逾期支付利息等事项,落款处签名务必保证是实际用工者本人签名。二是要依法讨薪。被老板拖欠工资,应当通过正当途径解决,不能采取过激行为或者暴力手段。必要时请同事出来做证,尽快寻求正当的公力救济途径。
相关新闻
- 2020-10-19天水中院首例涉及食品安全的消费公益诉讼案成功调解
- 2020-10-16双语法官深入牧区,积极化解牧群承包合同纠纷
- 2020-10-15张国一受贿案一审宣判
- 2020-10-15临洮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郑某某等52人涉黑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