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洮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郑某某等52人涉黑案
2020年10月15日,临洮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郑某甲等52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一案,该案是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案件。

公诉机关指控:自1984年起,被告人郑某甲带领多名同籍人员前往嘉峪关市,勾结某钢铁公司相关领导,独占“破铁”生意,为该黑社会性质组织成立积累了基础。2002年以来,郑某甲以同乡和亲缘为纽带,通过笼络乡邻、

案件受理后,依法向被告人及其辩护人送达了起诉书、财产处置意见等法律文书,完成了取保候审、被告人换押、指派律师等程序性工作,并依法组成合议庭,查阅了全部案卷材料,组织
当天庭审中,法庭依法向各被告人、辩护人告知了各项诉讼权利,宣读了庭前会议报告,就管辖、回避、认罪认罚等事项作出说明。公诉机关当庭宣读了起诉书。该案涉案人数众多,案情重大复杂,庭审预计将持续十余天。
被告人亲属,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各界群众、新闻媒体记者等120余人旁听了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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