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城县法院开庭审理被告人周某某、李某等7人涉恶势力犯罪案件
9月1日,庆城县人民法院依法对周某某、李某等七人寻衅滋事、非法拘禁涉恶势力犯罪案件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除参与庭审的委托辩护人6人外,庆城法院依法为3名被告人指定了辩护律师。各被告人亲属参与了旁听,庭审持续了9个小时,下午17时40分庭审圆满结束。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周某某在2012年1月至2018年3月,伙同他人或单独实施寻衅滋事作案10起,实施非法拘禁作案5起。7被告人长期纠集在一起以软暴力手段索取债务,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属“恶势力”犯罪,周某某系组织者和纠集者,李某系相对固定的积极参与者,白某、王某、李某某、樊某某、刘某某为一般参与人员。

庭审前,庆城县人民法院召开了庭前会议,就管辖、回避、庭审程序、举证规则、非法证据排除、主要辩护观点等进行沟通。经过充足的庭前准备工作,确保了庭审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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