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定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曹兴某等11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
8月17日至21日,定西市安定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曹兴某等11人涉嫌寻衅滋事罪、重婚罪、敲诈勒索罪、诈骗罪、妨害作证罪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自2009年以来,被告人曹兴某、曹玉某、曹继某、曹正某等人在定西市安定区石峡湾乡清水村石峡内从事石料开采、加工、销售,先后注册成立了12家公司。2012年11月至2019年期间,曹兴某为使非法利益更大化,指示、授意他人或亲自带领曹玉某、曹继某、曹正某等人肆意殴打他人,任意毁损财物,敲诈勒索他人财物。逐渐形成了以曹兴某为首要分子,曹玉某、曹继某、曹正某为重要成员,曹亚某、王安某、王永某、常建某、王红某、刘某为一般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该犯罪集团通过实施寻衅滋事、敲诈勒索、贷款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群众,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为保障案件庭审活动的有序进行,合议庭组织召开了庭前会议,就该案的程序性问题,听取了控辩双方的意见,确保庭审活动的顺利开展。庭审过程中,公诉机关当庭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合议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各自意见,被告人作了最后陈述。案件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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