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川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宿某某等14人恶势力犯罪集团一案

8月19日—20日,金川区人民法院依法对金川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宿某某等14人涉嫌开设赌场、寻衅滋事、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印章、故意伤害罪一案进行公开审理。

审判人员

公 诉 人

辩 护 人
公诉机关指控
2015年至2018年,被告人宿某某、李某某等在金昌市开设赌场,共同牟取不法利益。在经营过程中,宿某某拉拢具有前科劣迹的人员,采用殴打、威胁、恐吓、拉拢腐蚀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等手段,解决、处置因参赌人员引起的退款纠纷和报警问题,维护赌场秩序,形成了以被告人宿某某、李某某为首要分子,被告人张俊某、张金某、薛某、周某某、白某为重要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该犯罪集团有组织地实施多起违法犯罪活动,欺压群众、残害百姓,严重破坏了社会管理秩序和经济秩序,在本市造成了恶劣社会影响。

为确保庭审顺利进行,金川区人民法院组织控辩双方于2020年8月5日、15日两次召开庭前会议,就该案管辖、回避、非法证据排除等程序性问题听取了控辩双方的意见,并精心制定了庭审和警务保障等预案。庭审中,合议庭就检察机关指控的宿某某等14名被告人涉嫌的罪名和事实,依照法定程序进行了法庭调查,控辩双方分别进行了举证、质证和法庭辩论,公诉人、被告人和辩护人围绕定罪和量刑等情节充分发表了意见。因本案案情复杂、涉案人数较多,法庭将择期宣判。

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各界群众及被告人亲属等60余人旁听了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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