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立信】善意执法打破 “执行僵局”,扫除障碍优化营商环境
文县法院在加大对规避执行、逃避执行、抗拒执行打击力度的同时,将善意文明执法理念融入贯穿至每一个案件中,切实助力优化营商环境。8月5日,成功调处执行了一起土地租赁合同纠纷案件,既保护了土地承包经营户的合法权益,又为我县招商引资项目扫除了障碍,为县委、政府中心工作保驾护航,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案情简介
1997年原中寨村将集体土地出租给刘某,并签订了承包合同。合同签订后,刘某将该出租地交由其外甥杨某负责,种植小麦与黄豆,并在种植园修建了三间看管房,供杨某居住。租赁合同到期后,中寨村委多次上门要求回收该土地,但杨某以无处可去为由拒绝搬出。2020年7月9日中寨村委将刘某、杨某告上法庭,请求法院依法判决解除双方签订的承包合同并判令被告立即拆除违章建筑,从承包土地上搬离。
积极参与协调 推进纠纷解决
文县人民法院安昌河法庭立案后,了解到该土地是回收用于我县招商引资建厂房所用,当前处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管控期间,如不能及时快速解决纠纷,将对我县恢复经济,招商引资造成不利影响。院党组书记、院长何世云组织干警第一时间前往中寨镇,向镇政府与当地村委会了解情况,并做了大量前期准备工作。办案法官多次上门对被告进行劝说,并组织原、被告进行现场调解。调解过程中,针对该土地为县上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土地以及被告杨某生活条件差的情况,分别做了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希望被告杨某能够以大局为重,为我县经济发展做出贡献。最终经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杨某自愿拆除违建房屋,中寨村委则向法院提出了撤诉申请。
2020年8月5日,在法院干警与乡政府的见证下,被告杨某拆除了违章建筑,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合法、善意、审慎执法
文县法院充分考虑案情实际,摒弃简单的“就案办案”,在加大执行力度的同时,秉承合法、善意、审慎执法的理念,缓解双方矛盾、化解社会纠纷。为招商引资扫除障碍,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为我县经济发展提供了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实现了法院执法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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