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城区法院“车棚法庭”审理“高龄宝”诈骗案

7月8日上午,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以“高龄宝”方式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的案件,7被告人出庭受审,涉案金额36.7万元。为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举措,此案在嘉峪关市看守所院内车棚下设置简易法庭审理。
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19年9月至11月期间,被告人孙博、孙全组织被告人贾松、荣佳丽、刘金恒、高汉军、冯来福,以“高龄宝”方式实施电信网络诈骗。其中:被告人孙博、孙全、贾松(占技术股)、荣佳丽(由孙博代为出资)、刘金恒共同出资实施该电信网络诈骗项目,并约定平均分配非法获利;孙博找来高汉军联系制作第三方收款链接,并称高汉军可以平均分得非法获利;贾松伪造了政府职能部门虚假文件。在具体实施诈骗过程中,孙博、孙全负责日常管理、组织协调;贾松、荣佳丽冒充国家工作人员,通过微信群发送相关话术,实施诈骗;刘金恒负责日常服务工作;同年11月1日,冯来福在明知该链接用于诈骗的情况下,仍然为该链接提供维护。截止案发,该团伙共计实施诈骗5242单,非法获利366940元。破案后,追回赃款242046元。

2019年3月,高汉军利用其参与“大业勋章”电信网络诈骗的工作经验,为赵玉涛(另案处理)团队人员传授实施“大业勋章”电信网络诈骗的方法与流程,后赵玉涛团队大规模实施“大业勋章”电信网络诈骗。
2019年11月,高汉军等7名被告人先后被公安机关抓获。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高汉军、孙博、孙全、贾松、荣佳丽、刘金恒、冯来福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高汉军传授犯罪方法,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传授犯罪方法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并应数罪并罚。
庭审中,合议庭充分听取了公诉机关、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意见,充分保障了其诉讼权利。本案将择期宣判。

案后语:
7被告人利用电信网络、以老年人为诈骗对象,以养老金补贴为骗局,巧立名目,向群内散发以“高龄宝”这一形式,假借制作了一些虚假文件、证明,冒充国家公职人员,在大业群体里发“高领保”补贴假政策。被告人谎称注册成会员,就能够享受国家这一类政策补贴,以这种形式向大业群体散发,实施电信诈骗。受害人打开相关链接,扫码成功之后注册填写个人信息,并支付70元的注册费后就成为会员,致使不少人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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