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立信】十年积案终有果,锲而不舍破寒冰
“我们渴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了这个核心价值追求,我们不懈努力。或许,离您的要求还有差距,但我们的执行工作每天也都面临着这些现实问题,我们也正在为最大化的实现债权人的权利而不断地探索和努力......”玉门法院执行局终本组执行员王宝军如是说道。

在普遍将执行不能归咎于“执行难”的社会认知下,玉门法院执行局积极探索创新工作模式,成立终本案件管理组,选派工作经验丰富的干警处理这些”骨头案”,建档立卡,梳理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件,积极向当事人提示加强市场风险防范,全面提供被执行下落和财产线索,取得良好效果。近日,玉门市法院执行局终本案件组又执结一起历时十年的积案。张某某申请执行李某甲、李某乙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李某甲神志不清,无财产可供执行,李某乙居无定所、下落不明,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申请执行人利益长期得不到保障。近期,申请执行人张某某提供李某乙的线索,称被执行人李某乙在新疆哈密红星钢厂工作,具体地点不详。为了维护申请人的合法利益,终本组干警决定前往查控落实。干警们先抵达到新疆哈密市,通过地图导航,寻找“红星钢厂”,可是得到的答案却是没有这个钢厂,随后通过电话联系了哈密多家跟“红星、钢材”有关的厂家,得到的反馈依然是没有要寻找的被执行人。之后联系哈密市伊州区法院,了解当地钢厂的分布情况,可得到的信息是在某某兵团有个红星一场,里面可能有钢厂。根据这个线索,干警们去某某兵团红星一场、哈密垦区人民法院二道湖人民法庭、二道湖派出所了解情况,辗转一天,行驶和步行上百公里,最终确定被执行人李某乙可能在新疆某特钢工作,这个线索使干警终于有了目标。通过层层努力,在新疆某特钢见到被执行人李某乙,李某乙当场交纳案件款40000元,十年的寒冰案件终于执结了!

寻遍千山万水,衣带渐宽终不悔,执行法官是寻常的,但他们不辱使命,将用自己的初心捍卫捍卫司法的权威、守护胜诉人合法权益,执行法官一直在路上!

名词解释: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指人民法院已穷尽一切执行措施,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发现的财产不能处置的,将暂时终结执行程序并作结案处理,待发现可供执行财产后继续恢复执行的一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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