暖心司法进家门 巡回审判显公正——岷县法院刑庭在行动不便当事人家中开庭
一张简易桌,几个小板凳,一个临时审判庭搭建起来了。近日,岷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在岷县寺沟镇白土坡村被告人包某某家中,开展了一场特殊的庭审。
案情简介
2019年1月14日19时许,被害人周某某驾驶货车准备帮朋友拖车时,被告人包某某酒后无故一拳打向被害人周某某左眼,致被害人周某某左眼人工晶体移位。经鉴定,被害人周某某人体损伤程度属轻伤二级。岷县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包某某涉嫌寻衅滋事罪向本院提起公诉。
在书记员向包某某送达起诉书副本时发现被告人包某某因患有脑萎缩等多种疾病,肢体残疾,行动不便,已在家中卧床休养近一年,且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住所离被告人住所不远。书记员将此特殊情况立即向审判长汇报,经合议庭讨论,决定前往被告人包某某家中开庭。
简陋的法庭虽然没有庄重的审判台,但是庭审的严肃性并未丝毫打折扣。庭审中,审判长告知了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被告人及指定辩护人就公诉机关指控犯罪的证据发表了自己的质证意见,整个审判过程有条不紊的进行。

图 | 公诉人宣读起诉书

图 | 人民陪审员陪审案件

图 | 法院为被告人指定辩护人
司法为民是司法公正的生命线,更是人民法院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针对不同的案件制定不同的审理方案,特别是涉及行动不便当事人的案件,法官转变办案方式,开展巡回审判,是岷县法院践行司法为民的一个重要举措,搭建起了法院与当事人之间沟通交流的桥梁,让暖心司法深入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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