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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履行部分,撤销对被执行人马尚智、马俊福预拘留的公告

2026-11-06 11:47 来源:康乐县人民法院

  甘肃省康乐县人民法院

  撤销预拘留公告

  本院在执行(2025)甘2922执552号案件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本院于2026年10月23日发布了对马尚智、马俊福的预拘留公告,发布期间,被执行人马尚智、马俊福履行部分案款100000元,剩余案款与申请人达成和解,本院对马尚智、马俊福的预拘留公告予以撤销。

  感谢社会各界对康乐县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特此公告

  康乐县人民法院

  2026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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