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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甘肃这5人线索,最高奖4974元!

2026-11-05 11:39 来源:宁县人民法院

  甘肃省宁县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2026)甘1026执悬187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杭州中迈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赵毛毛不当得利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赵毛毛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为最大限度地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提高执行效率,维护司法权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本院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赵毛毛,男,1989年5月15日出生,汉族,住甘肃省宁县盘克镇街西村畔子组,公民身份号码:62282619890515****。

  凡向本院举报赵毛毛的下落并能使本院对赵毛毛实施拘留的,奖励举报人500元现金,举报赵毛毛藏匿、转移财产线索的,对举报人按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2%予以奖励。未履行标的金额为人民币37440元。

  本院将对举报人信息予以严格保密。

  举报联系电话:0934-6625591;19119915595

  特此公告。

  二〇二六年十一月四日

  甘肃省宁县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2026)甘1026执悬188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李吕倩与被执行人司银桥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司银桥故意规避执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为最大限度地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提高执行效率,维护司法权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本院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司银桥,男,1992年3月9日出生,汉族,农民,住甘肃省宁县和盛镇高崖头村,公民身份号码:62282619920309****。

  凡向本院举报司银桥的下落并能使本院对司银桥实施拘留的,奖励举报人500元现金,举报司银桥藏匿、转移财产线索的,对举报人按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2%予以奖励。未履行标的金额为人民币115000元。

  本院将对举报人信息予以严格保密。

  举报联系电话:0934-6625591;19119915595

  特此公告。

  二〇二六年十一月四日

  甘肃省宁县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2026)甘1026执悬189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李吕倩与被执行人甄晨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甄晨故意规避执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申请人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为最大限度地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提高执行效率,维护司法权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本院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甄晨,女,1995年3月5日出生,汉族,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人,住甘肃省宁县和盛镇高崖头村,公民身份号码:62282619950305****。

  凡向本院举报甄晨的下落并能使本院对甄晨实施拘留的,奖励举报人500元现金,举报甄晨藏匿、转移财产线索的,对举报人按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2%予以奖励。未履行标的金额为人民币115000元。

  本院将对举报人信息予以严格保密。

  举报联系电话:0934-6625591;19119915595

  特此公告。

  二〇二六年十一月四日

  甘肃省宁县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2026)甘1026执悬190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县支行与被执行人姚永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姚永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县支行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为最大限度地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提高执行效率,维护司法权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本院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姚永强,男,1994年3月23日出生,汉族,农民,住甘肃省宁县春荣镇苏城村一组,公民身份号码:62282619940323****。

  凡向本院举报姚永强的下落并能使本院对姚永强实施拘留的,奖励举报人500元现金,举报姚永强藏匿、转移财产线索的,对举报人按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2%予以奖励。未履行标的金额为人民币76036.57元及利息。

  本院将对举报人信息予以严格保密。

  举报联系电话:0934-6625591;19119915595

  特此公告。

  二〇二六年十一月四日

  甘肃省宁县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2026)甘1026执悬191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人贾树峰与被执行人王东东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王东东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申请人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为最大限度地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提高执行效率,维护司法权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本院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王东东,男,1985年11月26日出生,汉族,甘肃省宁县人,住甘肃省宁县米桥镇冯堡村一组33号,公民身份号码:62282619851126****。

  凡向本院举报王东东的下落并能使本院对王东东实施拘留的,奖励举报人500元现金,举报王东东藏匿、转移财产线索的,对举报人按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2%予以奖励。未履行标的金额为人民币248726元。

  本院将对举报人信息予以严格保密。

  举报联系电话:0934-6624612;18109347368

  特此公告。

  二〇二六年十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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