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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这15人注意,10月29日前不履行,将拘留、追究刑责!

2026-10-19 16:53 来源:安定区法院

 定西市安定区人民法院关于

  对梁爱民等15名被执行人预拘留的公告

  为维护司法权威,捍卫法律尊严,切实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意见》,现对梁爱民、王小龙、王忠、郭军、卢文雄、王秉彦、王潇剑、李辉、姜博、刘俊林、王国兰、宋志强、苏福泉、张作仁、姚珍15名拒不按财产报告令申报财产、拒不按执行通知书履行义务,且长期躲避执行、规避执行的被执行人发出预拘留公告,再次敦促上述15名被执行人于2026年10月29日之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否则,本院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六项、第二百五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九条之规定实施司法拘留。对构成犯罪的,将追究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裁定的刑事责任。

  定西市安定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六年十月十六日

  1.被执行人:梁爱民,男,1989年12月26日出生,汉族,住甘肃省定西市安定区小西街95号,公民身份号码62242119891226****,未履行(2026)甘1102执恢351号案件标的款87331.69元及利息,执行费1442元。

  2.被执行人:王小龙,男,1998年3月1日出生,汉族,住甘肃省定西市安定区凤翔镇口下庄村苏家岔社6号,公民身份号码62110219980301****,未履行(2026)甘1102执恢222号案件标的款2200元。

  3.被执行人:王忠,男,1981年12月14日出生,汉族,住甘肃省定西市安定区香泉镇关门口村西街社9号,公民身份号码62242119811214****,未履行(2026)甘1102执1877号案件标的款150800元及利息,案件受理费1958元,执行费2162元。

  4.被执行人:郭军,男,1987年4月6日出生,汉族,住甘肃省定西市安定区高峰乡麻地湾村大树沟社41号,公民身份号码62242119870406****,未履行(2026)甘1102执恢363号案件标的款12287.09元,案件受理费117元。

  5.被执行人:卢文雄,男,1989年6月10日出生,汉族,住甘肃省定西市安定区高峰乡马营村连家川社26号,公民身份号码62242119890610****,未履行(2026)甘1102执724号案件标的款77000元,案件受理费1813元,公告费400元,执行费1055元。

  6.被执行人:王秉彦,男,1962年5月7日出生,汉族,住甘肃省定西市安定区青岚山乡苗坪社薛家坪社6号,公民身份号码62242119620507****,未履行(2026)甘1102执814号案件标的款60000元,案件受理费800元,执行费800元。

  7.被执行人:王潇剑,男,2002年6月10日出生,汉族,住甘肃省定西市安定区中华路50号,公民身份号码62242120020610****,未履行(2026)甘1102执879号案件标的款80600元,案件受理费958元,执行费1109元。

  8.被执行人:李辉,男,1970年10月27日出生,汉族,住甘肃省定西市渭源县河口工业园区甘肃伟盛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公民身份号码51072219701027****,未履行(2026)甘1102执恢227号案件标的款50000元,案件受理费563元,执行费650元。

  9.被执行人:姜博,男,1987年3月5日出生,汉族,住甘肃省定西市安定区香泉镇池沟村陈家庄社,公民身份号码42900119870305****,未履行(2026)甘1102执1312号案件标的款365188.8元,案件受理费3442元,公告费400元,执行费5377.83元。

  10.被执行人:刘俊林,男,1972年5月21日出生,汉族,住江苏省如皋市磨头镇贤花苑15幢202室,公民身份号码32062219720521****,未履行(2026)甘1102执820号案件标的款563820元,案件受理费4810元,执行费8038.2元。

  11.被执行人:王国兰,女,1989年6月22日出生,汉族,住甘肃省白银市会宁县杨崖集乡姚家坡村大湾社47号,公民身份号码62042219890622****,未履行(2026)甘1102执820号案件标的款216656元,案件受理费3127元,执行费3149.84元。

  12.被执行人:宋志强,男,1989年11月15日出生,汉族,住甘肃省定西市临洮县漫洼乡广丰村沟老社3号,公民身份号码62242719891115****,未履行(2026)甘1102执1119号案件标的款162380元,案件受理费1987元,执行费2335.7元。

  13.被执行人:苏福泉,男,1972年6月16日出生,汉族,住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王家堡80号301,公民身份号码62052319720616****,未履行(2026)甘1102执1119号案件标的款162380元,案件受理费1987元,执行费2335.7元。

  14.被执行人:张作仁,男,1949年4月18日出生,汉族,住甘肃省定西市安定区鲁家沟镇紫云村车家湾社13号,公民身份号码62242119490418****,未履行(2026)甘1102执1271号案件标的款68000元,案件受理费750元,执行费920元。

  15.被执行人:姚珍,男,1979年11月30日出生,汉族,住甘肃省定西市安定区西巩驿镇小溪村牙儿湾社无号,公民身份号码62242119791130****,未履行(2026)甘1102执1119号案件标的款8254元,执行费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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