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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日内不履行,将拘留、追究刑责!

2026-10-12 14:43 来源:永登县人民法院

  甘肃省永登县人民法院预拘留告知书

  为敦促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充分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营造诚信社会、优化营商环境,切实推进解决执行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六项、第二百五十二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九条的规定,拟决定对有长期规避执行、抗拒执行或拒不申报、虚假申报及无正当理由逾期申报财产、逾期履行义务等行为的被执行人王彦章、马宏、李应德、沈发新等人予以司法拘留。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执行中进一步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意见》,对被执行人沈发新等发出预拘留公告,正告以上人员自公告之日起在10日内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否则,将依法强制实施。对构成犯罪的,将按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公告

  附:预拘留被执行人名单(附照片)

  被执行人:王彦章

  执行案号:(2024)甘0121执984号

  身份证号:6201211990XXXX3145

  执行标的:234660元

  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地址:永登县城关镇解放街10号

  被执行人:马宏

  执行案号:(2026)甘0121执935号

  身份证号:6201211987XXXX0538

  执行标的:3800元

  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地址:永登县城关镇祁连路兆烽嘉园7号楼17层1701

  被执行人:李应德

  执行案号:(2026)甘0121执1467号

  身份证号:6201211982XXXX1436

  执行标的:60000元

  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地址:甘肃省永登县连城镇东河沿村499号

  被执行人:沈发新

  执行案号:(2023)甘0121执1515、1528号

  (2024)甘0121执1043号

  身份证号:6201211981XXXX7212

  执行标的:232078元

  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地址:永登县通远乡牌楼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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