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关于被执行人刘政的预拘留公告
文县人民法院
关于撤销对被执行人刘政预拘留
措施的公告
(2026年第3期)
为切实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司法权威,文县人民法院于2026年8月7日发布《关于对被执行人杜琪、张小杨、刘政预拘留的公告(2026)14号》预拘留公告。公告期间,被执行人刘政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现本院决定依法撤销对被执行人刘政的预拘留公告。
文县人民法院郑重告诫其他负有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凡具备履行能力的,应主动至本院履行法律义务,切勿心存侥幸。若拒不配合,本院将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将依法追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刑事责任。
特此公告。
文县人民法院
2026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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