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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奖1.74万!甘肃法院全网征集,有他们线索请举报

2026-08-11 17:40 来源:景泰县人民法院

 白银市景泰县法院执行悬赏公告

  为了最大限度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益,提高执行效率,强化执行效果,维护司法权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一条第五款的规定,景泰县人民法院对杨岸英、石有文、李伟虎3名被执行人发布如下执行悬赏公告:

  01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化昌盛与被执行人杨岸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杨岸英拒不按期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经申请人化昌盛申请,现依法悬赏征集被执行人杨岸英的财产线索。

  被执行人:杨岸英,男,汉族,1990年11月12日出生,住景泰县草窝滩镇新建村5组30号,身份证号:62042319901112****。

  执行依据:(2026)甘0423执560号

  未履行执行标的金额:94000元

  悬赏金额:1.首位案外人向法院举报被申请人的实际居住地(举报的地址应当明确),并经法院实际控制或实施拘留的,奖励案外人人民币3000元整;2.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杨岸英未被法院掌握的财产线索使欠款得以全部或者部分执行到位的,对举报人按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5%予以奖励。

  悬赏期限:自悬赏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案执行完毕之日止。

  联系人:冯法官

  举报电话:19996166788

  02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张世平与被执行人石有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石有文拒不按期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经申请人张世平申请,现依法悬赏征集被执行石有文的财产线索。

  被执行人:石有文,男,汉族,1975年5月15日出生,住景泰县一条山镇黄河路167号8栋4单元302室,身份证号:6204231975051****。

  执行依据:(2026)甘0423执899号

  未履行执行标的金额:583000元

  悬赏金额:1.首位案外人向法院举报被申请人石有文的实际居住地(举报的地址应当明确),并经法院实际控制或实施拘留的,奖励案外人人民币2000元整;2.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石有文未被法院掌握的财产线索使欠款得以全部或者部分执行到位的,对举报人按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3%予以奖励。

  悬赏期限:自悬赏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案执行完毕之日止。

  联系人:冯法官

  举报电话:19996166788

  03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王建龙与被执行人李伟虎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李伟虎拒不按期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经申请人王建龙申请,现依法悬赏征集被执行李伟虎的财产线索。

  被执行人:李伟虎,男,汉族,住景泰县红水镇清河村双和2组240号,身份证号:62042319990619xxxx。

  执行依据:(2026)甘0423执966号

  未履行执行标的金额:13000元

  悬赏金额: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李伟虎未被法院掌握的财产线索使欠款得以全部或者部分执行到位的,对举报人按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5%予以奖励。

  悬赏期限:自悬赏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案执行完毕之日止。

  联系人:冯法官

  举报电话:199961667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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