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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3日前不履行,将拘留、追究刑责!

2026-07-07 11:25 来源:渭源法院

  定西市渭源县人民法院预拘留公告

  为维护司法权威,捍卫法律尊严,切实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意见》,现对齐志强、董慧琴、李俊明、李文、孙雪峰等5名拒不按执行通知书履行义务,且长期躲避执行、规避执行的被执行人发出预拘留公告,再次敦促上述5名被执行人于2026年7月23日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否则,本院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六项、第二百五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九条之规定实施司法拘留。对构成犯罪的,将追究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裁定的刑事责任。

  渭源县人民法院

2026年7月6号

  被执行人:齐志强

  身份号码:62242619880828****

  执行案号:(2026)甘1123执134号

  涉案金额:33800元

  案由:劳务合同纠纷

  住址:甘肃省渭源县大安乡红堡子村甘戈社31号

  被执行人:董慧琴

  身份号码:62242619780213****

  执行案号:(2026)甘1123执264号

  涉案金额:179565.84元

  案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住址:甘肃省渭源县莲峰镇杨家咀村七社

  被执行人:李俊明

  身份号码:62242619660905****

  执行案号:(2026)甘1123执557号

  涉案金额:218526.8元

  案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住址:甘肃省渭源县莲峰镇绽坡村四社

  被执行人:李文

  身份号码:62242619921115****

  执行案号:(2026)甘1123执267号

  涉案金额:85827.08元

  案由:民间借贷纠纷

  住址:甘肃省渭源县大安乡大石岔村大坪山社

  被执行人:孙雪峰

  身份号码:62242619860129****

  执行案号:(2026)甘1123执恢69号

  涉案金额:51844.5元

  案由:民间借贷纠纷

  住址:甘肃省渭源县锹峪镇毛家窑村孙家滩社3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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