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融情理 八年积案一朝解 基层司法擦亮营商法治底色
人民法庭是基层社会治理和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前沿阵地。舟曲县人民法院巴藏人民法庭坚持“调解优先、实质解纷、法理相融、为民解忧”工作理念,精准化解一起历时八年的挖掘机买卖合同纠纷积案,以柔性司法平衡群众权益与企业发展,用基层司法温度筑牢辖区公平透明、诚信有序的营商环境。
2018年,当事人通过“以旧换新”方式,在外地商户网点购置挖掘机,经旧机折价、垫付首付、分期按揭打包核算,总价款90余万元。当事人按约接收设备并长期足额还款,后续通过市场比对发现,当年同款机型公允成交价仅70万元,交易存在20余万元不合理溢价。因涉事企业异地经营、门店管理混乱、经办人员离职失联,当事人多年维权无果。2025年,当事人再度维权遭推诿,遂向巴藏人民法庭提起诉讼,要求返还交易溢价款项。
该案作为陈年涉企纠纷,多重难题交织导致审理难度极大。一是跨域维权壁垒显著,外地经营主体权责界定模糊,群众异地维权举证难、追责难;二是交易价差争议突出,十余万元的价格差额成为案件核心争议;三是行业惯例抗辩干扰,企业以工程机械行业“打包交易”惯例为由,拒绝承担溢价责任,仅同意象征性补偿;四是权责时效认定复杂,时隔八年事实证据留存不全,且需依法界定员工履职责任、认定维权行为导致的时效中断,法律适用难度较高。
为实现实质性化解纠纷,法庭摒弃机械审判模式,兼顾法理情理,精准推进矛盾调处。法庭依法调取同期同款设备真实交易记录,固定交易溢价的客观事实,击破行业惯例抗辩借口,夯实案件事实基础。同时精准适用民法典相关规定,明确企业不得因员工离职推卸经营责任,行业惯例不得凌驾于公平交易原则之上;同时向当事人释明陈年案件举证、资产折旧等客观局限,引导双方理性维权、合理预期。
针对案件实际情况,承办法官采取“背靠背沟通、面对面协商”方式多轮斡旋,一边督促企业正视经营过错、恪守诚信底线,一边引导当事人适度让步。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涉事企业一次性支付6万元补偿款,并当场履行完毕,当事人主动撤诉,八年积案圆满了结。
该案的妥善化解,是基层法庭优化营商环境、实质定分止争的生动实践。此次裁判明确异地经营、人员更替不能免除企业主体责任,破除外地商户推诿免责的侥幸心理,释放公平公正的营商信号。同时厘清行业惯例与违规溢价的边界,倒逼市场主体规范交易行为、坚守诚信经营底线。法庭以柔性调解实现利益均衡,既弥补群众维权损失,又保障小微企业良性发展,依托“调解+当庭履行”模式高效解纷,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以基层司法效能提升群众与市场主体的司法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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