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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挤牙膏”式拖延履约,法院“预拘留”震慑当即还清欠款

2026-06-04 17:01 来源:甘肃省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

  为切实破解执行难题、捍卫司法权威、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快速兑现。近日,靖远县法院通过发出《预拘留通知书》的方式,以 “预警在先、惩戒在后” 的执行新模式,成功执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高效兑现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有力维护了司法权威。

  申请执行人王某与被执行人韩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靖远县法院审理后作出民事调解书。调解确认:“韩某偿还王某借款24960元,自2025年5月份起于每月25日之前偿还1000元,至还清为止”。后韩某一直未履行义务,王某遂向靖远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韩某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文书,责令韩某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韩某态度消极、刻意规避执行,和法院玩起了“躲猫猫”,这场“挤牙膏”式的拖延让案件执行工作一度陷入僵局。为打破困局、切实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执行法官传唤韩某至法院接受调查,但韩某仍然心存侥幸,以目前无力偿还欠款为由持续以软抵抗的方式规避执行。针对被执行人有能力履行却拒不履约、恶意拖延的行为,执行法官果断调整执行策略,依法向被执行人韩某发出《预拘留通知书》,要求其收到通知后七日内,履行偿还义务。如逾期未履行,将依法实施拘留措施。在“预拘留”措施的威慑下,被执行人韩某转变拖延态度,并表示不应该拒不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当即主动向法院缴纳本案执行案款24960元。

  一纸 “预拘留” 文书,既是法律红线的清晰告知,也是善意文明执行的温度体现。一方面以强制力震慑失信行为,压缩规避执行空间;另一方面给予被执行人主动纠错、履行义务的机会,避免简单采取拘留措施带来的对抗性矛盾,兼顾执行力度与社会效果。

  下一步,靖远县法院将持续深化执行机制创新,常态化用好预拘留、预罚款、失信预警等 “惩戒预告” 措施,以精准威慑破解执行顽疾,以高效执行兑现胜诉权益,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与群众满意度,让公平正义以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的方式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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