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长接访+府院联动,七年土地产权争议终化解!
“我反映多年的办证及返还厂房问题,这次终于解决了!”案件圆满化解后当事人激动地说。近日,临洮县人民法院借助“院长接访月”契机,通过院长下沉接访、牵头主导调解、强化多方协同联动,成功实质性化解了一起历时七年的土地权属争议案件,以实际行动践行“如我在访”工作理念,生动展现了人民法院司法为民、担当作为的良好形象。
案情简介
2019年8月,某公司和某厂通过联合竞买的方式取得了位于临洮县某处总面积8567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双方通过签订合同对各自土地使用区域进行了划分,但因合同中对各自土地使用区域中部分土地约定不明,致使双方的不动产登记均无法办理,某公司主要出资建设的部分厂房由某厂长期占用也无法收回。因此,该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从2019年起多次向相关部门进行反映,要求为自己的3424平方米土地办理不动产权登记,但因土地权属存在争议一直未能解决。期间,某公司曾向法院起诉请求某厂搬离争议土地并收回厂房,但由于土地权属不明、合同约定的对某公司的不利条款等原因,该案经一审、二审、再审,某公司的请求均未得到法院支持。双方之间的纠纷陷入了既土地权属无法认定、不能办理不动产权登记,又无法通过诉讼解决问题的僵局。
处理过程
2026年3月,某公司法定代表人将该问题向县信访局反映,因该案也涉及法院审理的案件,县信访局将该案转办至临洮法院。此时,正处于临洮法院“院长接访月”期间,党组书记、院长左向阳在了解到案情后,高度重视,迅速研究确定化解方案,并做出由法院负责信访的部门主办,协同县自然资源局等部门联合开展化解工作的安排。
为解开双方当事人的“法结”及“心结”,彻底化解某公司与某厂七余年的土地权属争议,左向阳先后分别约见了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和某厂法定代表人李某,当面了解了当时联合竞买的过程、土地权属争议产生的原因及双方各自目前的诉求。在快速全面掌握案情、厘清双方的主要争议焦点后,3月6日,左向阳与临洮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何世敬共同接访了王某和李某,进行信访调解,通过平衡双方利益,提出了可行的解决方案。最终双方签订了《土地使用权分割及纠纷和解协议》,协议中明确了双方的土地权属,确定了各自应当承担的土地出让金及税费,约定由某公司向某厂补偿83万元,某厂退还占用土地、腾退厂房,并明确了办证事项。协议达成后,双方均表示满意。至此,长达7年之久的信访事项得以圆满化解。
此次纠纷的彻底化解,是临洮法院“院长接访”+“府院联动”在矛盾纠纷化解中的生动实践,通过部门协同、情理法交融,形成了“1+1>2”的解纷合力。下一步,临洮法院将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群众需求为导向,继续深化府院联动机制,加强与各部门协调配合,完善多元解纷体系,同时把“院长接访”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的重要内容,严格落实“院长接待月”制度,切实把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理念落实到具体实践中,持续提升涉诉信访案件办理质效与信访工作法治化水平,用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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