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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克塞县法院:法官巧断“尾款风波” 调解与释法并重 化解二手房买卖纠纷

2026-03-09 17:31 来源:阿克塞县人民法院

  近日,阿克塞县法院成功化解一起因二手房买卖尾款支付引发的合同纠纷案件。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与专业释法下,原本剑拔弩张的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和解,被告主动履行付款义务,原告亦作出让步,案件得以圆满解决,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该案中,原告张某与被告李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张某将其名下一套二手房出售给李某,总价款为48万元,合同明确约定了付款方式及时间节点,其中尾款2万元应在房屋过户完成后支付。然而,在完成产权转移登记后,李某以“房屋实际状况与看房时不符”“存在隐蔽质量问题”为由,拒绝支付剩余2万元尾款,并提出抗辩,主张房屋存在墙体裂缝、门窗质量差等问题,要求扣减相应价款或由原告承担维修费用。

  原告张某多次催要无果后,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支付尾款及逾期利息。被告则坚持认为房屋存在质量问题,拒绝履行付款义务,双方矛盾一度激化。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高度重视,考虑到此类二手房交易纠纷涉及群众切身利益,且当事人多为普通居民,若处理不当则有可能会激化矛盾纠纷,遂决定先行组织调解。在几轮调解过程中,法官耐心倾听双方诉求,细致梳理合同条款,并围绕“是否存在质量问题”“是否构成拒付尾款的合法抗辩”“举证责任归属”等法律焦点进行释法说理。面对法官条分缕析的法律解读,被告起初仍坚持己见,表示“心里不平衡”,认为“买贵了”“被坑了”。法官并未简单驳回抗辩,而是从情理法多角度入手,引导当事人理性看待交易风险,指出市场经济中价格波动属正常现象,不能因事后心理落差否定合同效力;同时提醒原告也应体谅买方情绪,在合法范围内适当让步,促进矛盾实质性化解。

  经过多轮沟通与心理疏导,案件进入庭审程序。庭审中,法官围绕原被告诉讼请求与抗辩主张,逐项梳理证据链条,抽丝剥茧般还原交易全过程,进一步明确了双方权利义务边界。在休庭期间,被告在充分理解法律规定和自身法律责任后,思想发生转变,主动表示愿意支付尾款,原告也提出了可以减免一千元的调解方案,被告随即当场将1.9万元转账至原告账户,原告申请撤回起诉,双方握手言和。

  本案的妥善处理,体现了人民法院在民事审判中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原则,既维护了合同的严肃性与市场交易的稳定性,又通过柔性司法手段促进社会和谐,彰显了司法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定分止争、润物无声”的重要作用。

  在此,法官提醒广大群众:合同是市场经济的基石,守信履约是每个公民的责任。法院不仅要依法裁判,更要通过释法说理引导公众树立契约精神和诚信意识。在二手房交易中,务必在签约前充分查验房屋状况,明确约定质量标准与违约责任,保留相关证据,避免因事后“心理落差”或举证不足陷入被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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