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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台法院做实“府院联动”实质化解行政争议

2025-03-28 10:15 来源:高台法院

  “王法官你好,我的撤诉申请书已经邮寄过去了,请查收,太感谢你们了。我和第三人某公司的合同已经签署,我这两年的心结终于解开了......”这是原告王某某通过电话向案件承办法官的深情“告别”。

  近日,高台县人民法院及时与A政府召开府院联动工作会议,并经过行政审判团队多次主动作为和释法说理,原告王某某起诉的行政登记及行政复议一案,在各方共同努力下,终于解开了当事人的“法结”和“心结”,原告王某某向法院提交了撤诉申请书。

  该案行政争议源自于王某某耕种土地的纠纷引起。原告王某某认为A地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作为审核发证的机构,因认定事实不清,违法向第三人办理不动产权登记,认为该土地登记的行为不具有合法性。同时,认为A政府对于涉及土地的有关批复文件违法,导致其无法耕种自己已种植多年的土地,故请求人民法院依法撤销第三人持有的不动产权证书。

  当下正值春耕重要时节,案件受理后,为尽快解决当事人难题,合议庭迅速走访相关单位,查阅相关材料进行调查核实。承办法官通过对案件事实进行了全面仔细的梳理后,确定原告通过行政诉讼实现民事纠纷解决的途径。为避免诉讼“程序空转”,最大限度减少当事人讼累,合议庭争取将该案调解处理,并将案件情况逐级报院党组。

  院党组高度重视,第一时间确定包案领导和化解方案,要求根据与A政府签署的《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备忘录》,充分运用“府院联动”机制,落实落细“如我在诉”理念,将矛盾纠纷尽快化解。按照工作方案,包案院领导立即约见了A政府负责人,以召开府院联席会议的方式,积极促成纠纷高效化解,并得到A政府负责人当场表态。同时,经合议庭与原告及第三人多次沟通,向行政机关发送《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建议函》,在法官“情、理、法”并用,逐一答疑解惑后,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由原告王某某与第三人签订土地租赁合同,原告王某某耕种土地的心愿得以实现。至此,历时2年的民事纠纷得以圆满解决,也彻底解开了原告王某某的困惑。原告王某某申请撤回行政案件的起诉。

  在今后的工作中,高台县人民法院将进一步发挥行政审判职能,持续深化府院联动机制,凝聚共识推动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多维度促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助力法治张掖、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推进,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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