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源法院:逃避执行不可取,拘传震慑促结案!
冬日的严寒还未散去,大雪纷飞,渭源法院强制拘传被执行人鲍某某,成功执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被执行人当场履行全部案款,申请执行人满意而归。

王某与鲍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渭源法院审理,判决鲍某某于判决发生效力后30日内偿还王某本息共计12040元。判决生效后,鲍某某一直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王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多次通过电话联系、上门查找等方式督促鲍某某履行义务,但鲍某某始终以各种理由推脱,逃避执行。近日,执行法官冒雪再次上门查找,在家中找到鲍某某后,其仍不履行,执行法官便对其采取拘传措施。鲍某某被拘传至法院后,起初仍抱有侥幸心理,找各种理由拒绝履行给付义务。后经执行法官释法说理,鲍某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当场将全部案款履行完毕。
本案的成功执结,不仅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也彰显了人民法院打击失信行为、维护司法权威的坚定决心。下一步,渭源法院将继续加大执行力度,用足用全执行措施,用实际行动诠释司法为民的宗旨,全力兑现当事人的胜诉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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