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90多万不还!这对夫妻被法院悬赏,还有他们→
岷县人民法院执行
悬赏公告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岷县良品大肉批发部与被执行人杨永红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杨永红未按执行通知书履行义务,未按财产报告令申报财产,且规避执行。为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提高执行效率,维护司法权威,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之规定,本院决定悬赏查找被执行人杨永红及其财产,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杨永红,男,汉族,1985年12月6日生,甘肃省岷县人,住岷县梅川镇杏林村43号,身份证号码:62242919851206****。
未履行标的:61480元及利息
悬赏条件: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杨永红下落并由本院实际控制,或提供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线索),使得申请执行人债权得以全部实现的,申请执行人自愿支付悬赏金10000元。
本院郑重承诺,对提供被执行人有关执行线索的,本院将对提供线索之人的信息予以保密。同时本院提醒,严禁使用不正当的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特此公告。
举报电话:19993203636 19993222991
联系人:任法官
岷县人民法院
2024年12月23日
张掖市甘州区人民法院
悬赏公告(一)

被执行人:李丰生
身份证号:62222319690605****
住 址:甘州区恒嘉· 山水领秀住宅小区10号楼17层1-1701室
执行标的:995846.5元
举报电话:0936-8258591
17793643771
悬赏条件:
1.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并实际执行到位的,悬赏金为人民币2000元;
2.本院将对提供被执行人下落或隐匿住所或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举报人信息予以严格保密。
悬赏公告(二)

被执行人:张晓琴
身份证号:62222319670820****
住 址:甘州区恒嘉· 山水领秀住宅小区10号楼17层1-1701室
执行标的:995846.5元
举报电话:0936-8258591
17793643771
悬赏条件:
1.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并实际执行到位的,悬赏金为人民币2000元;
2.本院将对提供被执行人下落或隐匿住所或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举报人信息予以严格保密。
金昌市金川区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申请执行人姚德强与被执行人方向荣、连世玉、王勇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方向荣、连世玉、王勇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姚德强向本院申请悬赏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特发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方向荣,男,生于1974年6月6日,汉族,甘肃省民勤县人,初中文化,无业,住民勤县广盛家园2栋2单元902室,身份证号码:622322197406063217。
担保人连世玉,男,生于1983年10月20日,汉族,甘肃省民勤县人,无业,住民勤县双茨科镇上东村三社2号,身份证号码:622322198310203216。
担保人王勇,男,生于1979年10月10日,汉族,甘肃省民勤县人,无业,住民勤县双茨科镇上东村二社3号,身份证号码:622322197910103214。
涉案标的额为281660元。
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方向荣、连世玉、王勇有效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经掌握的线索)并执行到位的,按执行到位标的10%比例予以奖励。
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的信息予以严格保密。
举报电话:0935--8615672、15097025376
悬赏期限:2024年12月23日--2025年12月22日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金昌市金川区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申请执行人郝保红与被执行人温庆水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被执行人温庆水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郝保红向本院申请悬赏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特发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温庆水,男,生于1971年6月13日,汉族,河南省开封市人,住金昌市金川区金芝里14栋4口308号,身份证号码:41022519710613491X。
涉案标的额为171562元。
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温庆水有效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经掌握的线索)并执行到位的,按执行到位标的5%-10%比例予以奖励。
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的信息予以严格保密。
举报电话:0935--8615672、15097025376
悬赏期限:2024年12月23日--2025年12月22日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定西市安定区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2020)甘1102执1424号
定西市安定区人民法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王彦军与被执行人刘东方劳务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刘东方未按执行通知书履行义务,为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之规定,本院决定悬赏查找被执行人刘东方下落,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刘东方,男,1992年12月6日出生,汉族,农民,住甘肃省定西市安定区内官营镇西大街27号续家巷社,身份证号码:621102199212065275。

未履行标的:42451.13元。
悬赏期限:2024年12月23日至2025年12月22日。
悬赏条件: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刘东方下落并由本院实际控制(不含本院已掌握线索),申请执行人自愿支付按照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0%给予举报人一定金额的赏金。奖励资金从执行到位的执行款予以支付。本院对提供线索人员的相关信息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严格保密。
注意事项:严禁使用不正当的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举报电话:0932-5931786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武威市凉州区人民法院
悬赏公告
(2021)甘0602执557号
申请执行人赵国祯与被执行人张超合同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张超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申请人向本院申请悬赏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规定》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张超,男,1984年8月8日出生,汉族,住甘肃省武威市凉州区西苑小区12号楼2单元201室,身份证号:420984198408087535。
执行依据:甘肃省武威市凉州区人民法院(2020)甘0602民初1413号民事调解书。
执行标的:7000元。
悬赏内容:凡向本院举报张超下落能使本院对张超实施有效控制的,给予500元的奖励;提供可供执行的财产信息并且能够处置到位的给予执行到位标的的2%的奖励。
严禁使用不正当的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本院承诺:对提供线索人的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电话:19968501877
特此公告。
武威市凉州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武威市凉州区人民法院
悬赏公告
(2024)甘0602执恢2324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李永贵与被执行人王志虎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过程中,因被执行人王志虎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人向本院申请悬赏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之规定,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王志虎,男,1970年4月30日出生,汉族,住甘肃省武威市凉州区永昌镇张义七组49号。身份证号:622301197004302818。
执行标的:66000元及利息
悬赏内容: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王志虎下落、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能使本院对被执行人实际控制的,对举报人按500元现金奖励。
严禁使用不正当的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本院承诺:对举报人的举报行为予以保密
联系方式:赵法官 15101362255
特此公告。
武威市凉州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来源:甘肃鼎立信综合
- 2024-12-26最高206万未履行!14名男子上“黑名单”
- 2024-12-26帮人做担保,自己成"老赖"
- 2024-12-26买卖合同起纠纷 法院高效调解促双赢
- 2024-12-24法院拍卖上新!涉及房产、商铺和林权






